律师解析:
1.合同变更时,
担保人担责情况分多种。
2.
债权人和
债务人协商变更主
债权债务合同,没经保
证人书面同意,减轻
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3.变更主债权
债务合同履行期限,没经书面同意,
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4.未经书面同意的合同变更,或使担保人部分或全部免责;获书面同意,按变更后合同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主债权债务合同,小胡为小李的债务提供
担保。之后小朱和小李未经小胡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原本的债务金额提高了。小朱要求小胡对变更后的全部
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加重部分的债务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小朱和小李未经小胡书面同意提高债务金额,属于加重债务的情况,所以小胡对加重部分的债务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2、若合同变更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需按变更后合同承担责任。而本案中未经小胡书面同意变更合同,不适用此情形,小胡仅对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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