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方
起诉,另一方被法院合法
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分情况处理。
2.民事案件中,一般被告不来,法院可
缺席判决,即依据原告
证据和陈述判案,被告担不利后果。
若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
传票传唤不到,法院可
拘传。
3.
刑事案件里,被告人必须到庭,若在逃,法院决定
逮捕,由公安通缉追捕。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将小李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向小李送达传票,通知其
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小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
诉讼。小朱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此外,小胡因
赡养纠纷被小丽起诉,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小胡,小胡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还有一起刑事案件,小静
涉嫌犯罪被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静逃跑未到庭。
案情分析:1、在小朱与小李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中,因小李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根据小朱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缺席判决,小李需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在小胡与小丽的赡养
纠纷案件中,小胡作为负有
赡养义务且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3、在涉及小静的刑事案件中,由于被告人必须到庭,小静在逃,法院会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通缉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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