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培训期间
违约金按双方约定算,但不能
违法。
用人单位给
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给用人单位付违约金。
3.违约金数额不能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
4.培训费用含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用等共5万元,双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为5年。若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小朱工作2年后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5万元违约金,小朱认为过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公司为小朱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朱提前离职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5万元,服务期5年,每年分摊1万元,小朱未履行服务期为3年,所以其应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为3万元,公司要求支付5万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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