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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前分手,男方父母给的订婚钱要退不

时间:2026.03.05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462人
律师解析:
1.订婚钱一般属彩礼性质。
若双方没办结婚登记,给彩礼一方要求返还,法院通常支持。
2.订婚到婚前分手,男方父母给的订婚钱,符合条件男方有权让女方退还。
3.实际要结合情况判断,像是否为结婚给、当地有无给彩礼习俗等。
4.女方拒退,男方可收集给付凭证等证据,协商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并订婚,小朱父母按照习俗给了小丽订婚钱。然而在婚前,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小朱要求小丽退还订婚钱,小丽却认为小朱此举对自己造成伤害,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此订婚钱通常属于彩礼性质。由于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该订婚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且当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小朱作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2、若小丽拒绝退还,小朱可收集给付订婚钱的相关凭证等证据,先尝试与小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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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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