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条是借款合意与款项交付的凭证,合法签署后永久有效。
2.还款日期届满,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时效届满,
债务人可进行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
债权人胜诉请求。
3.诉讼时效可因债权人
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4.即便时效已过,债务人自愿履行,履行有效,不能以时效已过要求返还,借条效力不受“过期”影响。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借条,标注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后,小李未及时主张债权,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
起诉小朱还款。小朱则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双方就借条是否因所谓“过期”而失去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借条本身是双方借款合意与款项交付的凭证,合法签署后永久有效。所谓“过期”通常指诉讼时效经过。一般情况下,还款日期届满后,诉讼时效为三年。
2、若
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以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胜诉请求。但诉讼时效可因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3、即便诉讼时效已过,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履行有效且不能以时效已过要求返还。所以,借条本身效力不受“过期”影响,诉讼时效问题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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