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股东恶意转让
股权逃避
债务多为
民事纠纷,通常不直接承担
刑事责任。
债权人可按
民法典中
债权人撤销权规定,在
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实现时,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以明显低价转让且相对人知情,也
可撤销。
2.若该行为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犯罪,股东要负
刑责。
像法院判其偿债,有能力却恶意转让股权
拒不执行且
情节严重,会被追究。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因公司经营向小丽借款。借款到期后,小朱未偿还债务。小丽将小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债务。然而,小朱为逃避债务,在
判决生效后恶意将自己持有的公司
股权转让给小胡。小丽认为小朱的转让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要求撤销该转让行为,小朱则称转让是正常商业行为。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股东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规定,若小朱的转让行为影响了小丽债权实现,如无偿转让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且小胡知晓该情形,小丽可请求法院撤销小朱的转让行为。
2、若小朱的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小朱有能力
执行法院判决却通过此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小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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