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原告接到法院交
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案件受理费,反诉者自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
2.上诉案件受理费,
上诉人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则分别预交,
上诉期没交的,法院通知7日内交。
3.
申请费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4.
逾期不交
诉讼费,又没申请司法救助或未获批,指定期限没交,按自动
撤诉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作为原告,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小李提起反诉,也未在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之后小朱不服
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期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其7日内预交,小朱仍未交纳。此外,小朱之前申请了司法救助但未获批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原告小朱应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其未按时交纳,若未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准且在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2、反诉案件中,小李作为提起反诉的
当事人,需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其未按时交纳,同样可能面临按自动撤诉等处理的结果。
3、小朱上诉时未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法院通知的7日内仍未交纳,且司法救助申请未获批准,也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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