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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补偿对方不给怎么处理

时间:2026.03.0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11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判决离婚补偿对方不给,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2.法院受理后会发执行通知,责令对方履行。
3.若对方仍不履行,法院有权查冻划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
4.情节严重,对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担刑责
5.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定小朱应给予小丽一定的离婚补偿。然而,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小朱并未支付该笔补偿。小丽多次催促无果,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可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2、法院受理后,会向小朱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若小朱仍不履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
3、若小朱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可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小丽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她应注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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