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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生效对方不让看孩子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2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让看孩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先协商,争取就探望事宜达成一致。
2.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教育、警告不协助探望的一方,促其履行义务。
3.若对方仍不配合,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不能强制子女及探望行为。
4.若严重影响探望权,探望权人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丽。离婚判决生效后,小朱要求探望孩子,小丽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多次与小丽协商,希望能达成关于探望孩子的一致意见,但均无果。小朱认为自己的探望权受到侵犯,遂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在与小丽协商探望孩子事宜无果后,小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会对小丽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行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若小丽仍拒不配合,法院有权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孩子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若小丽的行为严重影响小朱探望权的行使,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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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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