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家庭协议书违反利益,效力需分情况定。
若违背
当事人真实意愿,存在
欺诈、
胁迫,受欺方或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
2.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无效;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损害方可向法院主张无效。
3.若违反公序良俗等强制性规定,协议无效,如
违法分配财产的协议。
判断协议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是兄弟姐妹。三人签订家庭协议书,约定父母留下的房产由小朱
继承,小朱给予小李和小胡一定补偿。然而,小李称签订协议时受到小朱胁迫,并非自己真实意愿;小胡则指出该协议以违法方式分配部分财产,违反公序良俗;另外,有
债权人小静表示该协议损害了她的利益,因为父母生前有
债务未还。由此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李受胁迫签订协议的情况,在小李未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前,协议是有效的,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撤销,协议自始无效。
2、因协议以违法方式分配财产,违反了公序良俗等强制性规定,所以该部分协议条款无效。
3、若家庭协议书损害了债权人小静的利益,小静有权向法院主张协议无效。总之,判断该家庭协议书效力需结合不同违反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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