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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来能否办理协议离婚

时间:2026.02.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1.协议离婚要双方自愿,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一方不来办不了。
2.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协议,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申请后有三十天冷静期,期间任一方反悔可撤回。
4.冷静期过三十天内,双方还得一起去领离婚证
5.一方不来无法完成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办。
6.一方想离,可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两人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而,在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丽却反悔了,拒绝和小朱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希望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还需完成申请、冷静期确认及领证等程序。小丽拒绝和小朱一起申请发给离婚证,导致无法完成相关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2、若小朱想离婚,在小丽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他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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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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