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文本是
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关键
证据,能明确买卖关系与
权利义务。
送货单可证明设备已交付。
验收单表明设备质量达标通过验收。
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证实价款支付情况。
发票体现交易税务及真实性。
质量鉴定报告用于质量有争议时。
沟通记录含设备规格等内容可作证据。
证人证言目睹交易情况也可能被采纳。
妥善保存证据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后
产生纠纷。小许称已按约交付设备,对方却以质量问题拒付剩余款项。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在于设备质量是否达标。小许拿出验收单证明质量合格,对方则质疑验收单真实性,并表示设备存在故障,还拿出沟通记录中提及的质量问题作为反驳。
案情分析:1、合同文本作为核心证据,明确了双方买卖关系及权利义务,是判断
纠纷责任的重要依据。
2、送货单、验收单、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据相互印证,能证明交易流程及相关事实。
3、质量鉴定报告若能证明设备质量符合约定,对小许有利;反之则对对方有利。
4、沟通记录中的相关内容可辅助证明双方对设备规格、交付时间、质量问题等的约定与协商情况。
5、证人证言若能证实交易过程及相关情况,也会对案件走向产生影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