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正常情况下,受赠人不用对赠与人
婚前债务负责。
债一般只约束特定人,赠与人婚前债务是其婚前
个人债务。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受赠人恶意逃债损害
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能
撤销赠与。
或者受赠人愿担此
债务,就要在承诺范围负责。
没这些情况,受赠人通常不担责。
案情回顾:小许在婚前欠下债务,之后小胡接受了小许的赠与。小许的债权人认为小胡接受赠与是为了帮小许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小胡承担小许的婚前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债的相对性,一般情况下受赠人对赠与人婚前债务无需担责。
2、若受赠人接受赠与存在恶意逃避赠与人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债权人可行使
撤销权。
3、若受赠人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赠与人婚前债务,则在承诺范围内担责。本案中需审查小胡接受赠与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形,以此确定其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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