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贷关系认定要综合考量。
借条与转账金额不符,得看双方能否合理解释差异。
借款人能解释,像预扣利息等,结合其他
证据定本金,如聊天记录证明约定,按扣除利息后金额认定。
无法合理解释,一般按实际转账金额认定本金,因转账记录是直接证据。
出借人主张借条金额,要举证有其他交付方式补足差额,如
证人证明交付现金,关键是综合审查证据定实际借款金额。
案情回顾:小许
借给小丽一笔钱,小许出具了借条,借条金额与实际转账金额不符。小许称借款本金就是借条金额,小丽则表示实际借款本金为转账金额,双方就借款本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丽能合理解释差额原因,比如存在预扣利息等情况,并结合如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利息等有约定,可按约定扣除利息后的金额认定本金。
2、若小丽无合理说明,一般以实际转账金额认定借款本金,因转账记录是资金交付的直接证据。
3、若小许主张借条金额,需进一步举证证明除转账外还有其他交付方式补足差额,比如有证人证明交付现金补足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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