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间债权认定要综合多因素。
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定归属,无约定则看债权形成时间。
婚内法定
个人财产制产生的债权,像一方
婚前财产孳息等,一般是个人债权。
婚姻
存续期用
共同财产出借形成的债权,通常是共同债权。
还要看债权取得是否基于一方个人行为,无关的专属个人债权,认定为个人债权。
总之依情况和
证据准确认定。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胡以个人名义将一笔资金
借给他人。现两人对该笔债权归属产生争议。小胡称这是自己婚前财产的孳息,应属个人债权;小丽则认为资金来源于
夫妻共同财产,出借也是共同经营行为,应为共同债权。
案情分析:1、首先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该债权归属的书面约定,若有则依约定确定。
2、若没有书面约定,考量债权形成时间,婚内基于法定个人财产制产生的债权,像一方婚前财产孳息等,一般认定为个人债权。
3、此债权虽以小胡个人名义出借,但资金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出借与共同生活、经营有关,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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