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姻期间
信用卡欠款,一般算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姻
存续财产多为共有,
共同债务要用
共同财产偿还。
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产生的信用卡欠款,若基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合意,就是共同债务。
要是能证明欠款是一方
个人债务,像个人不合理消费且配偶不知,就不算共同债务。
认定为共同债务后,双方都要还。
离婚时,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案情回顾:小丽与小何处于
婚姻存续期间,小丽用
信用卡消费了一笔款项。小何认为该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但小丽称此款仅用于自己购买奢侈品,属于个人不合理消费,小何并不知情,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信用卡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2、若能证明欠款仅用于一方个人不合理消费且配偶不知情,那么此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消费方独自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