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婚时欠款若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债务,以及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
离婚时,
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法院依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承担过多可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一笔欠款。离婚时,小胡称该欠款是小丽个人债务,小丽则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该欠款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相关法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双方应先协商分担,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债务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欠款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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