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欠款未开庭对方还钱,要这样处理:
及时联系法院,告知对方已还钱,请求终止
诉讼。
给对方出具收款凭证,写清款项性质、金额和还款日期等并签字。
申请退还预交的
案件受理费,因对方还款,费用应退还。
留存还款凭证等资料,确保
欠款纠纷妥善解决,不留隐患。
案情回顾:小胡
起诉小许欠款,
诉讼程序启动后尚未开庭,小许便偿还了欠款,小胡不知如何处理该情况,产生一系列问题,如是否要告知法院、如何证明收到欠款、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能否退还以及
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认定等。
案情分析:1、小胡应及时联系法院,告知对方已还款,请求终止诉讼程序,这符合法律规定与
诉讼流程。
2、小胡需出具收款凭证,如收条,注明款项性质、金额、还款日期等并签字,证明已收到欠款。
3、因案件受理费通常由
败诉方负担,小许已还款,小胡预交的费用可申请法院退还。
4、双方债权债务因还款行为消灭,小胡要留存还款凭证等资料,确保
纠纷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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