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银行账户若用于洗钱,达3000元至1万元以上等情况会被
立案。
明知是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为掩饰其来源性质,像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帮忙转移资金等,有这些情形会被追诉。
个人银行账户现金交易,单笔或当日累计达2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交易,达到一定程度也可能因涉嫌洗钱被立案。
案情回顾:小胡的银行账户频繁出现异常资金流动,涉及多笔不明来源款项。其中有一笔交易,其个人银行账户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远超20万元,且这些资金流动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嫌疑,疑似洗钱行为,引发警方关注并立案调查。
案情分析:1、若小胡的行为符合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还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操作以掩饰来源和性质,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等情形,将涉嫌洗钱犯罪。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银行账户出现如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等异常现金收支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并涉及掩饰犯罪所得等行为,也会被
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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