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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一方过错有损失是否该赔偿

时间:2026.02.1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60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过错。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针对实际财产损失,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用;
精神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抚慰。
不过,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仅单独要求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受理。
并且,请求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涉及复杂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身心遭受巨大打击,因小朱的行为还产生了一些医疗费用。小丽想让小朱赔偿损失,小朱却认为不需要赔偿。小丽面临是否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以及如何举证等问题。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小朱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小朱的过错行为使小丽产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围;小丽遭受的精神痛苦则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小丽若主张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若仅单独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并且,小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法定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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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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