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买卖他人200条
个人信息不一定构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结合信息类型及是否有严重后果等判断。
若构成
犯罪,会面临相应
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同类型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属于“
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如行踪轨迹等特定信息五十条以上,住宿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五百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仅买卖200条个人信息,若未达到对应数量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造成
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或重大
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即使未达数量标准,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若构成该罪,一般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单
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由于具体案件情况复杂,
量刑需结合实际判断。
若遇到涉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利益,向小李出售他人个人信息。经调查,小朱共出售200条个人信息。小李在明知这些信息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购买。双方交易被警方发现后,对于小朱出售200条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未达数量标准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了不同数量标准认定“情节严重”,小朱出售的200条个人信息未达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标准。但还需看是否有其他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造成被害
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
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
2、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有无上述严重情形等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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