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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可执行夫妻财产吗

时间:2026.02.1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在特定情形下可执行夫妻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可用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则仅能执行其个人部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需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即便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偿还,也能执行共同财产中其份额。
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若是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部分,不能执行配偶份额,执行前需先对共同财产析产,确定其份额。
同时,执行涉及配偶权益时,要保障其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
若大家在夫妻财产执行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因生意周转欠下债务,债权人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小朱名下无足够财产,但他与妻子小丽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债权人认为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执行该房产全部份额用于偿债;小丽则称此为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受牵连,只同意执行小朱在房产中的份额。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其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小朱的份额;若是小朱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不能执行小丽的份额。
2、执行时应先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析产,确定小朱的份额后再执行。同时,由于执行涉及案外人小丽的权益,需保障她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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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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