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打架和解后再做
伤情鉴定是否被认可,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和解协议有无涉及放弃鉴定权利、有无合理理由进行鉴定等因素会影响鉴定结果的认可度。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规定的诚信原则,若和解协议里未提及放弃鉴定权利,且存在合理理由,如当时伤情不明显而后恶化、后续出现新症状、原诊断可能有误等,进行的伤情鉴定可能被认可。
然而,要是和解协议明确双方放弃后续
追责权利,或者无正当原因时隔很久才去鉴定,鉴定结果被认可的可能性较低。
因为和解代表双方已就
纠纷处理达成一致,随意推翻不符合诚信原则。
若一方想通过后期伤情鉴定改变和解结果,必须有充分
证据证明。
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情况,难以自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琐事发生打架,之后两人达成和解。然而小朱在和解后感觉身体不适,认为当时受伤情况比和解时更严重,便自行去做了伤情鉴定,想依据鉴定结果让小李承担更多责任。小李则认为既然已经和解,就不应再做鉴定,不同意承担额外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和解后做的伤情鉴定是否被认可需分情况。若和解协议未涉及放弃鉴定权利,且小朱有合理理由,如当时伤情不明显而后恶化、后续出现新症状、原诊断可能有误等,该鉴定可能被认可。
2、若和解协议明确双方放弃后续追责权利,或小朱无正当原因时隔很久才去鉴定,其鉴定结果被认可的可能性较低。因为和解意味着双方已对纠纷处理达成一致,随意推翻有违诚信原则,小朱若想通过后期伤情鉴定改变和解结果,需有充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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