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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没钱还,能不能再进行协商

时间:2026.02.15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起诉后即使没钱偿还,也能与对方协商解决还款问题,这是可行且值得尝试的途径。
法律解析:
诉讼阶段,无论是自行协商和解,还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都是被允许的。
协商或调解成功后,会签订和解协议或是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和解协议是双方自主就还款的时间、方式、金额等内容达成的约定。
而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而言,积极协商能展现还款诚意,争取到更有利的还款条件;
债权人来说,则可增加收回欠款的可能性,避免漫长的执行程序
若遇到此类纠纷不知如何协商或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合适的解决办法。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已过,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小李遂将小朱起诉至法院。在诉讼阶段,小朱虽没钱偿还,但希望与小李协商解决。小李起初认为协商无用,坚持让法院判决执行,双方在是否协商问题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诉讼阶段,双方既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能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小朱和小李符合此规定,有协商的权利。
2、若协商或调解成功,通常会签订和解协议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和解协议是双方自主约定还款事宜,而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小朱积极协商能展现还款诚意争取有利条件,小李协商可增加收回欠款可能性,避免漫长执行程序,所以协商是可行且值得尝试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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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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