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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时欠债,可不可以让女方偿还

时间:2026.02.1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7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男方离婚时欠债,女方是否偿还取决于债务性质,共同债务女方有偿还义务,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
对于此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离婚,双方也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要求女方偿还。
而男方个人债务,如未经女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的人产生的债务,或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等形成的债务,女方无需偿还。
所以,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
若难以确定债务性质或在债务偿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小丽偿还小朱离婚时所欠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此债务是为家庭经营所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小丽则主张这是小朱个人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

案情分析:

1、判断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需先确定债务性质。如果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离婚,女方也有偿还义务,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该债务是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的人所负,或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等产生的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偿还。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债务性质,再判定小丽有无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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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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