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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转账,离婚后还能不能要回

时间:2026.02.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婚内转账离婚后能否要回取决于转账款项性质、双方约定和证据情况。
借款性质且有证据证明的可要求偿还,赠与完成交付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通常不能返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婚内转账款项为一方个人财产且是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离婚时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
而若转账属于赠与,在完成交付后,一般无法要求返还。
要是转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这属于正常的夫妻财产使用,离婚时通常也不能要求返还。
在主张返还婚内转账时,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性质。
若遇到此类问题,情况复杂且难以判断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向小丽转账了一笔钱。离婚后,小朱要求小丽返还这笔转账。小朱称这笔钱是借款性质,有转账备注为证;而小丽则认为这是小朱对她的赠与,且已完成交付,不应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断该转账能否要回需依据转账款项的性质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和证据情况。若转账是借款性质,且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像小朱提供的转账备注,出借方离婚时可要求借款方偿还。
2、若转账是赠与且已完成交付,一般不能要求返还,若转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正常的夫妻财产使用,离婚时通常也不能要求返还。本案中小朱若主张返还,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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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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