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丈夫欠债能否执行妻子财产取决于
债务性质。
共同债务可执行
共同财产中丈夫部分及妻子
个人财产;
个人债务不能直接执行妻子个人财产,但可执行共同财产中丈夫份额。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像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属共同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丈夫的部分以及妻子的个人财产。
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因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丈夫的权益,可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但不能直接执行妻子个人财产。
实践中,法院会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析产,确定丈夫份额后再执行。
若大家在债务执行相关问题上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向我进行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因做生意向小胡借款,未按约定还款,小胡将小朱诉至法院。在执行阶段,小胡发现小朱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便
申请执行小丽的个人财产。小朱称此为个人债务,小丽也认为不应执行自己财产;而小胡认为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执行小丽财产。
案情分析:1、判断能否执行妻子财产需先明确债务性质。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像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可主张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丈夫的部分以及妻子的个人财产。若无法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进一步审查
证据。
2、若债务是丈夫个人债务,通常不能直接执行妻子个人财产,但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丈夫的份额。法院会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确定丈夫的份额后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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