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经销
合同违约金计算,有约定按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可请求调整;
无约定则
赔偿实际损失及
可得利益,但不超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
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若约定明确,通常按此执行。
不过,当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视为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若合同
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受损方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以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为限。
若在
经销合同履行中遇到违约金相关问题,因法律规定具体适用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经销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李违约,给小朱造成了一
定损失。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但小朱认为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其实际损失,而小李则坚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销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需先看合同约定。本案中合同已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应先按此执行。但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增加。
2、小朱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其实际损失,可向法院提供
证据证明其损失情况。若经法院认定约定违约金确实过分低于损失,法院会支持小朱适当增加违约金的请求,以弥补其实际遭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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