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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2.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3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无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成功依约定;
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无过错时可先自行协商,这样达成的分割方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综合考虑财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均等分割共同财产
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并不纳入分割范围。
每段婚姻的财产状况不同,财产分割可能会有复杂情况。
如果遇到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均无过错。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两人就一套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和小朱婚前购买的车辆产生争议。小丽认为房产应平分,车辆虽为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也应分割;小朱则觉得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因其为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结合财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
2.车辆是小朱婚前购买,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小丽有权获得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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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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