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判断合同
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只要不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等规定,通常认定有效。
2.若
公司注销前没处理
合同纠纷,且约定管辖明确,可按约定向对应
法院起诉。
3.公司注销未依法
清算致
合同相对方受损,相对方可告清算义务人。
原约定管辖有效则适用;
未约定管辖,按法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具体案件要结合实际依法判断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胡公司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后小胡公司注销,注销前未就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小朱公司欲就合同纠纷提
起诉讼,小胡公司认为公司已注销不应再依据原合同约定管辖,而小朱公司坚持按约定管辖处理,双方产生争议,不知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首先要判断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若不存在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约定管辖条款一般认定为有效。
2、因小胡公司注销前未处理合同纠纷,且合同约定管辖明确指向特定法院,若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小朱公司可依据该约定向相应法院提起
诉讼。
3、若小胡公司注销时未经依法清算,损害了小朱公司权益,小朱公司可以以小胡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被告
主张权利。此时,若原合同约定管辖条款有效,仍适用该约定管辖;若原合同未约定管辖,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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