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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外出务工能不能算作分居人员

时间:2026.02.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法律上的分居有特定要求。
要是一方外出务工,双方没就分居达成一致,也没形成稳定分居状态,不能算分居。
一般来说,分居得双方明确约定分开住,还得实际分开住够一定时间。
像签分居协议,或一方因感情问题主动搬离共同居所并持续居住一段时间。
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还住原住所,没分居合意,不符合分居构成要件
所以仅一方外出务工不算分居,得综合考虑双方分居意思和实际居住状态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系夫妻,小胡外出务工,小丽仍居住在原住所。小胡认为两人已构成分居,但小丽觉得双方并未就分居事宜达成一致,也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分居状态。双方因此产生分歧,争议焦点在于仅一方外出务工能否认定为分居。

案情分析:

1、分居一般需满足双方明确约定分开居住,且实际分开居住达到一定期限等条件。
2、仅有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仍居住在原住所,双方没有明确的分居合意,不符合法律意义上分居的构成要件。
3、需综合考量双方是否有分居的明确意思及实际居住状态等因素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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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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