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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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明确定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约定,二人及以上的责任人需共同承担起全部或部分债务责任,并且由于该行为引发了彼此间债务关系的产生,此乃为一类重要的民事责任。在涉及到多个责任人的情况下,每一位责任人皆须承担起偿还所有债务的义务,且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连带关系。而按份责任则是指两位及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各自所占有的比例向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

所谓的补充责任,乃指两位或者两位以上的负债人需共负同一笔债务的清偿义务,然而,从对外关系即债权人角度来看,首先应当由首位债务责任人承担其应尽之责,仅在首位责任人因财力不支而无法对债权人进行全额赔偿之时,方才轮到次位责任人补充承担其责任。此种责任形式依据的是债务责任人履行义务的顺序差异,因此可将其划分为连带责任与补充清偿责任两大类别。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关键差异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显著区分在于: 1. 首先,在连带责任中,赔偿请求权人可选择向任一债务人追索全额或施加超额责任于其上;而在按份责任则强调,各个责任人必须依照预先约定的比例来分担各自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不会。原告诉前已经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应该合法有效。既然第三人在诉讼前已经按协议承担了赔偿责任,原告起诉时也不要求第三人再次承担责任,那么法院就不应该再让第三人承担责任,否则就违背了诉讼基本原理,不告不理原则。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