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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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了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的权益将受到全面保障。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暂停,这将影响到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一般来说,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谁时开始计算。

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1、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分二种,一是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要求结案,如果不能结案,就可以转换成普通程序,这就是第二种普通程序,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2、如果复杂的,基层法院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如果人民法院审理该债权债务纠纷案适用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三、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借款合同中若注明还款日期,时效从该日算起;无明确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次日开始计算。这是法定时限原则。

以物抵债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