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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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风险是否在保险责任内,若符合且遭拒赔,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注意交通事故理赔时效,修复后三个月或通知后一年内未申请,视为放弃权益。请及时提交理赔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确认风险是否在保险责任内,若符合且遭拒赔,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注意交通事故理赔时效,修复后三个月或通知后一年内未申请,视为放弃权益。请及时提交理赔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为营运车辆在事故中的乘客或车主支付误工费用。车辆停运损失费指的是营运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在修复期间因无法运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这包括因无法正常运输货物和旅客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日常营收损失。这部分损失应由相关责任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承担此类赔偿责任。

若保险公司未合理赔偿或理赔不当,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如保单、理赔记录等;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策略;接着,准备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最后,按照法院指示参与诉讼过程,直至获得公正裁决。消费者应坚决捍卫自身权益,确保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营运车辆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车辆停运损失费是因事故导致的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运营的经济损失,应由肇事责任人赔偿。 保险公司不承担此项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运营过程中,车主应谨慎驾驶,避免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