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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欺骗能否认定为婚姻无效情形

时间:2026.01.28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85人
律师解析:
1.严重欺骗通常不算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法定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2.像隐瞒重大疾病这类严重欺骗,一般不在婚姻无效范围内。
另一方得知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而非认定无效。
3.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有效。
若欺骗涉及法定无效情形,才可能致婚姻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登记结婚后,小朱发现小胡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小朱认为小胡的欺骗行为严重,向法院请求认定他们的婚姻无效。小胡则认为隐瞒病情不影响婚姻效力。

案情分析:

1、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小胡隐瞒重大疾病的严重欺骗行为不在此列,所以仅该欺骗行为本身不能认定婚姻无效。
2、小朱若想解决此事,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为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若小胡的欺骗涉及婚姻无效法定情形,才可能导致婚姻无效,本案中未体现涉及法定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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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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