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
公司倒闭没钱发
工资,股东一般不会坐牢。
公司财产负责偿债,
倒闭要依法
清算,用财产付工资等
债务,股东以
认缴出资或股份为限担责。
特殊情况是,股东滥用地位逃避债务损害
债权人利益,要担
连带责任。
恶意转移财产致无法付工资,
涉嫌犯罪会受
处罚。
单纯
经营不善倒闭,股东无需担
刑责。
案情回顾:某公司倒闭后无法发出工资,职工认为股东应担责。股东称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自己仅以
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因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发不出工资,股东无需担责。
2、若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恶意转移公司财产致无法支付工资,可能涉嫌
刑事犯罪,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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