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30万转账短信通常能当作
证据。
这属于电子数据。
要具证明力,得满足真实、关联、合法。
真实是指短信没被改,关联是和争议
法律关系有关,合法是获取手段正规。
但仅靠转账短信证明力可能不足。
最好结合其他证据,像沟通记录、转账目的说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让主张更有力。
案情回顾:小许向小丽转账30万,小许称该转账是借款,小丽却称是赠与。小许拿出转账短信作为证据,此短信在证据类型上属于电子数据。但小丽质疑该短信的证明力,认为仅有转账短信不能有力证明双方的
借贷关系。
案情分析:1、从证据类型看,转账短信属于电子数据。
2、该短信要具备证明力,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3、仅有转账短信证明力可能有限,最好结合其他证据,如双方关于转账的沟通记录、转账目的说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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