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建设工程质保期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
2.不
同工程质保期不同,基础设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等防渗漏工程是5年;
供热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供冷期;
电气管线等工程是2年。
3.质保期内,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义务并
赔偿损失,建设单位可要求其维修质量问题。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建设单位与小何所在的施工单位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段时间后,小许发现房屋卫生间出现渗漏情况,此时距离工程验收合格不足5年。小许要求小何所在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小何认为渗漏是小许使用不当造成,拒绝承担维修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该工程卫生间渗漏问题发生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小何所在方应履行保修义务。
2、小何称渗漏是小许使用不当造成却未提供
证据,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维修责任。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小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施工单位若不履行保修义务,还需对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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