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主体因情况而异:
若院长任审判长,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普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来决定。
其他人员回避,则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制度是为
保证司法公正,避免利害关系干扰案件审理。
出现法定情形,相关人员要主动申请,有权主体依法决定,保障
诉讼公平正义和
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
合同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小朱发现审判长小李与小胡是大学同学,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小朱认为小李应当回避,遂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而小李认为自己能公正审判,无需回避。此时需确定该回避申请应由谁来决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本案中,小李作为审判人员,其回避申请应由院长来决定是否回避。
2、回避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因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当出现法定回避情形时,相关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由有权主体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以保障
诉讼程序的公平与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客观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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