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务
挪用公款400万属于
数额巨大。
若将公款挪作个人营利,或超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用于非法活动,
刑罚也重。
2.退还公款可
从轻处罚。
法院
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挪用时长、款项用途、有无损失等。
用于营利且及时退还、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在五年以上适当从轻;
用于非法活动,即便退还,量刑或较重。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00万。一部分用于自己的生意经营,另一部分超过三个月未还。公司发现后,小朱退还了全部公款。公司认为小朱行为恶劣应严惩,小朱则称已退还公款希望从轻处理,双方产生争议,随后公司将此事诉诸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400万属数额巨大。小朱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部分超过三个月未还,符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2、小朱退还公款这一情节可作为从轻处罚考量。法院量刑会综合全案情况,如挪用时间、款项用途、是否造成损失等。因小朱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且已及时退还,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在五年以上适当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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