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公司注销前未依法
清算,股东等清算义务人要担责,员工可要求其支付欠款。
2.清算时没通知员工申报债权,清算义务人有过错,需对员工损失负责。
3.公司注销但有剩余财产,员工可通过
诉讼等从财产中获偿。
4.员工应收集合同、
工资条等
证据起诉维权,
符合条件还能
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曾是一家公司员工,该公司注销后仍欠小朱工资等款项。小朱了解到,公司注销前未依法进行清算,且清算时也未通知自己申报债权。小朱认为公司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应承担责任,要求其支付所欠款项,但遭到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进行清算,股东等清算义务人需对
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小朱可要求清算义务人支付所欠款项。
2、若清算时未通知员工申报债权,清算义务人存在过错,应对员工损失负责。此
公司清算时未通知小朱申报债权,清算义务人有过错,需对小朱的损失担责。
3、小朱可收集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及欠款事实,
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若符合条件,还能
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有未处理的剩余财产,小朱也可通过
诉讼请求从剩余财产中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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