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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继承遗产,女婿是否能参与分配

时间:2026.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6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婚姻存续期,一方继承财产属夫妻共同,女婿可参与分配。
2.不过有特殊情况,若被继承人明确遗产仅归女儿,那就是女儿个人财产,女婿无法分配。
3.像被继承人立遗嘱,明确名下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且与配偶无关,该房产就属女儿个人。
4.所以,女婿能否分配女儿继承的遗产,得看被继承人有无明确财产归属表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丽的父亲去世。小丽父亲生前未订立遗嘱时,小朱认为小丽继承父亲的遗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参与分配。然而,后来发现小丽父亲生前订立了遗嘱,明确写明名下房产由小丽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小朱对此不满,认为自己应能分配该房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小丽父亲未明确财产归属,小朱确实可参与分配女儿所继承的遗产。
2、但本案中小丽父亲订立遗嘱,明确表示名下房产由小丽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仅属小丽个人财产,小朱不能参与分配。所以,女婿能否参与分配女儿所继承的遗产,关键在于被继承人有无明确的财产归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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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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