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

嗯,债主就成了原告,借款人变成被告,而债主也有了清楚的还款要求和相关的事实和理由。这种情况下,这个案子就属于人民法院能处理的民事诉讼范围。所以按照上面说的法律条款来看,这样的案子是完全可以立案的哟。

要是你欠别人的钱不肯还给人家,那这就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有法律效应的判定裁判之类的。这时候法院就能根据你做的事严重点给你罚款,严重的话还能把你关起来。而且,要是问题大到足够让你进监狱,那你也得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你欠钱不还的事情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审判或者裁决,然后你还是不肯按照判决或者裁决去做,那根据上面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你可能就要被关起来。

如果别人借了你的钱就是不给你好好还,那这个欠债人就成了原告,而你这个借出钱的人自然就变成被告,你们双方就是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这时候,你作为债权人是可以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简单的说就是让那个欠钱的人赶紧把欠的钱给你还回来,并且拿出证据证明他确实有欠你钱的事情。这种情况都属于咱们国家人民法院管的民事案件范围,所以你是完全有权去人民法院告状,要求那个欠钱的家伙赶紧还钱。

要是你遇到了别人欠了你钱却一直赖着不肯还的情况,别担心,你完全可以去人民法院告他们,让他们乖乖把钱还给你。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起诉状有点儿费劲的话,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会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告诉那个欠你钱的人。如果那个人还是死活不肯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来还你钱,那么你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就能用法律手段逼迫他还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