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立案后,被告一般能收到原告
证据。
法院受理案件送达应诉等文书时,会一并送达
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保障被告知情权与答辩权,方便其准备抗辩。
2.实践中,有的法院会先送起诉状副本,再安排
证据交换让被告获取证据。
3.若证据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法院会依规处理,可能不直接送达,而是以适当方式让被告知晓。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法院立案受理该案件。小朱提交了相关证据,小朱认为法院应在送达应诉材料时一并将自己的证据给小胡。但小胡表示自己只收到了起诉状副本,未收到小朱的证据。小朱质疑法院未按规定操作,双方就证据送达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通常会一并送达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目的是保障被告的知情权和答辩权,使其能针对原告的诉求和证据准备抗辩。
2、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可能先送达起诉状副本,之后再根据情况安排证据交换让被告获取原告证据。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证据,法院会依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不直接向被告送达,而是采取适当方式让被告知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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