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税务
诉讼分两种情况:
一是
行政复议前置。
针对征税行为,纳税人等要先按税务机关纳税决定缴税、
滞纳金或提供
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
起诉。
二是选择复议。
对于
处罚、
强制执行、
税收保全等非征税行为,
当事人可先复议再诉讼,也能直接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对其作出了征税决定和处罚决定。对于征税决定,税务机关要求小朱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对于处罚决定,认定小朱存在税务
违规行为需缴纳罚款。小朱对征税决定和处罚决定均不服,认为税务机关的认定有误。小朱不清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决定,应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对于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依据法律规定,小朱需先依照该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然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这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2、对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小朱有自由选择权,他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