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东因
法人受损,可这样
追责:
1.法人决策或行为
违法违规或章程致股东受损,股东可书面请求
监事会或
监事起诉。
2.若监事会、监事拒绝或超30日未诉,或情况紧急可能致股东重大损失,股东可自己名义起诉。
3.法人滥用权利致股东损失,股东可依约或据
侵权要求
赔偿,通过协商、调解或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小丽是
公司法人。小丽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违反了
公司章程,给小朱造成了
经济损失。小朱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小丽,然而监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小朱认为情况紧急,若不立即起诉会使自己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于是决定以自己名义起诉小丽。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法人的决策或行为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公司章程,给股东造成损失时,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小丽的决策违反公司章程致小朱受损,小朱请求监事会起诉符合法律程序。
2、若监事会、监事收到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股东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小朱在监事会拒绝起诉后,认为情况紧急以自己名义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3、若法人滥用权利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可依据合同约定或
侵权责任,要求法人承担
赔偿责任,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小朱可按此规定要求小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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