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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婚内财产计算截止时间是哪个

时间:2026.01.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78人
律师解析:
1.起诉离婚时,婚内财产计算通常截止到离婚判决生效日。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2.起诉离婚从开始到判决生效可能有时间差,若一方在此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3.实践中,法院一般以判决生效时间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也会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从起诉到等待判决的这段时间,小丽私自变卖了夫妻共有的一辆汽车,并挥霍了卖车所得款项。小朱发现后,要求在分割财产时对小丽少分。双方就婚内财产计算截止时间以及小丽私自处理财产的行为是否影响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在起诉离婚时,婚内财产计算一般截止到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本案中小朱起诉离婚,财产计算应遵循此原则。
2、小丽在起诉离婚到判决生效期间,有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对小丽可以少分或不分。法院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通常以判决生效时间为节点,同时也会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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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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