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认定
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要区分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
销售金额是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
违法收入,按实际销售价算。
2.部分销售时,已售部分按实际售价算销售金额,未售部分按标价或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均价算货值金额。
3.货值金额按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算,无法确定时可委托价格认证机构鉴定。
4.多次实施相关行为且未经处理,涉案金额累计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商店,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小朱已销售部分产品获得了一定收入,仓库中还有部分未销售的产品。小朱认为只应计算已销售产品的收入作为涉案金额,而监管部门认为不仅要算已销售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得出的销售金额,未销售部分也要按标价或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双方就涉案金额的认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销售金额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本案中小朱已销售部分产品的收入应认定为销售金额。
2、对于未销售部分,应按标价或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货值金额。所以监管部门要求将已销售部分和未销售部分综合计算涉案金额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若多次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且未经处理,涉案金额需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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