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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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时,涉案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已销售的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如果没有标价,就参考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没有销售的产品,按标价计算;如果没有标价,也参考市场中间价。

报案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供关键证据,比如商品、交易凭证和言词证据等。去犯罪地或嫌疑人住所报案都可以,公安部门会审查材料,要是满足立案条件就会展开侦查。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举报制假售假的,可以向犯罪地的公安部门提交报案材料。犯罪地和结果发生地都可以被视为“犯罪地”。公安机关会审核报案内容,要是发现犯罪事实,就会立案并追查到底;要是没发现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就不会立案,会书面告知举报人原因。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根据案值大小有不同的法律惩处。如果案值在5到20万之间,会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罚款是销售额的50%到2倍;如果案值在20到50万之间,刑期是2到7年,罚款也一样;如果案值在50到200万之间,刑期是7年以上,罚款也相同;如果案值超过200万,刑期是15年或无期徒刑,罚款或没收财产。

商人在欺诈消费者时,须按商品价或服务费三倍赔偿,不足伍佰元则补足。生产商或经销商掺杂作假、以次充好等行为,根据不同销售额区间,将面临刑事处罚和罚款,最低两年监禁及销售额50%-200%罚款;销售额超两百万者,最高可判十五年徒刑并没收财产,罚款比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