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真不知情参与9万洗钱,不构成洗钱罪。
因为洗钱罪要求
主观故意,即明知是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仍掩饰、隐瞒。
2.有
证据证明对洗钱不知情,缺
犯罪故意要件,不用担
刑责。
3.司法中,是否“知情”要结合情况判断,不能只听
当事人说。
4.若
司法机关认定应知道是洗钱,可能
涉嫌犯罪,9万数额一般处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可并或单
处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受朋友小李邀请参与一项资金转账工作,小李称是正常生意往来。小朱按要求完成了9万资金的转账操作。后警方调查发现该资金涉及洗钱,小朱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认为结合小朱与小李的过往接触及转账的异常情况,小朱应当知道是洗钱行为,可能涉嫌洗钱罪。
案情分析:1、洗钱罪主观方面需为故意,即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仍实施掩饰、隐瞒行为。若小朱确实不知情,缺乏犯罪故意这一
构成要件,则不构成洗钱罪,不承担
刑事责任。
2、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是否“知情”不能仅依据当事人陈述,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司法机关认定小朱应当知道是洗钱行为,因其洗钱数额为9万,可能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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